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专项培训会议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陈秋燕表示,“校服一头连着学生身体健康,一头牵动千家万户经济负担,事关教育公平、政风行风与群众满意度”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教育部党组连续两年部署中小学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,核心就是健全采购验收全环节制度体系,斩断利益输送链条,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,提升人民群众基础教育获得感。会议指出,当前校服专项整治已经进入攻坚深水区,要以 “宁可掉层皮”的决心和力度抓出群众满意成效,确保后续转入常态化治理。会议指出,当前校服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,但部分深层次隐形变异问题尚未根除:部分地区制度执行存在偏差、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、家校社沟通不畅;变相强制购买、定价虚高、采购不透明、质量不达标、一刀切禁订等投诉反复出现。会议明确五项重点工作要求:
一是坚持民主决策,把家长深度参与贯穿校服管理全过程。自愿选用是校服管理第一铁律,须取得对应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,完整留存会议记录、表决台账,杜绝“家长被代表”,不能由教育部门、学校单方面拍板。要规范组建校服选用组织,组织构成包含学校管理人员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、社会代表,其中家长、学生代表占比不得低于 80%,充分保障家长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决权、监督权。
二是坚持公开透明,落实校服全流程阳光运行管理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,校服选用工作方案、选用组织人员构成、采购流程、供货企业信息、校服款式、质量标准、价格区间、质检报告、售后服务、意见反馈渠道等关键信息,依托校园公众号、校内公告栏、家长沟通群等多渠道公示,坚决杜绝暗箱操作。陈秋燕指出,即便是市场化采购模式,同样存在廉政风险,不能认为实行市场化就可以放松监管,要警惕变相指定企业、变相限定采购渠道等隐形变异问题。
三是严守安全关口,强化校服质量保障,落实 “双送检” 机制。各校在校服采购招标、合同签订环节,必须明确约定校服执行 GB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31701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31888《中小学生校服》等国家标准。严格落实 “明标识””制度,到货校服应当具备完整合格标识、成衣检验报告。积极推行校服“双送检”工作机制,落实样品核验、入库验收、产品留样封存各项工作。对标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,学生服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、安全类别,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。建立黑名单企业排查机制,严禁采购黑名单企业校服产品,坚决将不合格校服挡在校门之外。
四是严明纪律规矩,压实学校主体责任,筑牢校服领域廉政防线。各地各校要对照校服新政、“应知应会”、《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》开展自查自纠,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校服;严禁“定点”“定商标”变相指定供应商;严禁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;严禁违规代收校服费用、截留挪用相关资金。同时规范校服收费与资金管理,家长自费购买的鼓励家长直接向企业缴费,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;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,学校要设置代收代付转款账户,专款专用,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。严禁挪用公用经费、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用于校服购置,严禁向学生摊派校服相关费用,堵住资金链条廉政风险漏洞。
五是健全闭环监管,营造良好治理氛围。一方面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,从集体决策、意愿征集、选用组织、招标采购,到成衣验收、售后服务、投诉处置,每一个环节都要留痕建档,坚决纠正“重招标、轻监管”惯性思维,招标结束不等于监管结束,履约监管、质量回访、问题产品召回必须跟进到位。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治理环境,通过制作校服政策微视频、宣传手册、海报等形式向社会普及校服政策,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问题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会议着重强调,要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。陈秋燕提出,“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,有的市县担心整治过程中暴露廉政风险、滋生信访问题,便简单粗暴叫停校服选购工作,不少有实际需求的学生无处采购校服。这种回避责任、一停了之的处置方式,根源在于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,严重背离专项整治、规范管理、保障民生的初衷。当前,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其中两项核心要求就是为人民出政绩、以实干出政绩。大家对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,如果自身不重视、不学习,对政策把握不准,工作就无法落地见效。各地要以政绩观教育为契机,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,坚决纠治畏难避事、‘一刀切’履职等问题”。
校服工作事小责重,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窗口。正如人民日报锐评所指出的:校服治理不能“一刀切”。因怕违规、怕投诉就停购缓购,或盲目推行“一市一款”,都与服务民生相悖。下一步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强化督导调度,不断推动校服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阳光化,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